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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在有效期内公司要重新签合同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8-03-17 00:37:59


12月20号左右,公司人事组织开会,说所有人要在2018年1月重新签定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起止日期不变。过了几天总经助理单独谈话说,问去不去富士康(好几年前打算回四川去成都富士康),又说明天公司把生产部大部份搬迁到东莞和老板的另一个公司一起上班(现在是3个公司在一起办公上班,加上东莞这个注塑厂知道的有4个公司了),早在17年8 9月份就听到消息板要把生产部搬到东莞,正在确定下来了。已在公司做维修于了11年了,。公司这样中途重新签定劳动合同合法吗?怎么避免被坑。请懂得劳动法的相关大神帮忙分析一下,谢谢


如果公司是想让原劳动合同失效,可以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原劳动合同。然后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在相同时间段存在着两份内容不同的劳动合同,容易引起争议,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单方中止合同要有合理的理由,并可申请合理的补偿。这取决于你是否同意改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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