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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产姊妹不配合,不办过后会有啥后果

更新时间2018-03-07 08:23:38

父母生前的房产指明由我继承,现房子由我住,父母去世后姐姐拒不配合过户,如一直拖下去会有啥不利后果

父母生前的房产指明由你继承,你可以起诉由法院来判决,但必须出示相关证据(比如遗嘱)来证明父母是指明由你继承的,如果没有相关证明,则按继承法规定,你的姊妹对于父母遗产是享有继承权的。


只要遗嘱有效,没有什么不利后果,只是没有过户无法处分该房屋,比如无法买卖

没有遗嘱,这种况,你姐姐现在也完全有权利住进这套房子里的。

就是去法院,法官肯定会判决,如果房子归你,你就必须拿出房子评估价钱的一半给姐姐的。所以还是坐下来和姐姐协商处理,才对。

可以带上遗嘱到法院要求判决,有判决就可以单方面过户

当断不断,必受其乱;留给后人处理那句自欺欺人的话是政客们说的,这件事必须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否则,极可能失去继承权。

不能买卖,可以使用和出租等

协调好,达成协议就可以过户,关键是钱,以后只能是住,不能交易,常此以往矛盾会越来越大。

不办继承,你无法正常行驶你的权利。

你说的父母生前指名有你继承,这事实上就已经是遗嘱了。如果你有书面遗嘱而且经过公证,那么你就不需要任何人的配合直接可以办理所有的手续。如果只有遗嘱,没有公证,那么确实需要姐姐的配合,如果姐姐不配合,你可以对姐姐提起诉讼。假如既没有遗嘱也没有公证,那么这个房产事实上属于你喝姐姐共同的财产你们需要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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