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3-16 22:01:22
11月份货款11820,实际收到11280,做账是:借:银行存款 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销项税
11月份收到这个客户预付款39000元,做账是: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请问,12月份的账怎么调整做分录呢?
12月份货款是58500,收到货款20040。(备注:收到货款20040+预付货款39000=59040,比实际货款 58500多了540,这个540元是补11月份少打应收的,关键是这个怎么做分录呢)
11月
借:银行存款 11280
应收账款 540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收到预付款
借:银行存款 39000
贷:预收账款 39000
12月份账务应为:
借:银行存款 20040
预收账款 39000
贷:应收账款 -12月份58500
-11月份540
(也可以合并起来58500+540=59040,冲销了以前的应收账款5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