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3-16 21:45:12
当月开出一张增值税发票(商品一批 1000 件),金额 8 万元,税额 13600 元,此项业务是公司的
主业,此商品当月购进二批,第一次购进 500 件,金额为 2.5 万元,税额 0.425 万元,第二次购入
1200 件,金额 5.8 万元(优惠价),税额为 0.986 万元。
(1)写出本次销售时的分录,并列式计算本次货物成本,不用计算结果,只写列式即可
(2)假如当月就只有这一项业务,请问当月交多少增值税,只列式可不计算结果
(1)分录
贷:主营业务收入 80000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13600
成本如果按加权平均法计算
(25000+58000)÷(500+1200)×1000=48823.53(元)
(2)当月缴增值税
13600-(4250+9860)÷(500+1200)×1000=5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