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3-07 06:58:24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死亡的,即构成交通肇事罪,要按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法律规定,可查看最高法院关于交通肇事罪的司法解释,下面是节选 ,请参考。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第四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第五条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这跟学籍没有关系!
应该是要开除的吧
估计有驾照的都应该成年了吧不属于义务教育了。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并承担主要责任以上的要处以刑事处罚的。如果校规有规定对判处刑事处罚(哪怕是缓刑那也是刑事责任)的学生需要开除学籍的话...没毛病~~
接受教育的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交通肇事死亡和学籍没关系
肯定要开除了,他将面临着判刑
这个和学籍没什么直接因果关系,应该不开除
这个与学籍应该没有关系,主要是看要不要负法律责任。
应该是的,满十八岁的要接受法律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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