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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红十字会的创始人是谁?

更新时间2018-03-16 04:01:59

吕海寰--中国红十字会创始人


  吕海寰
  (1843——1927),字镜宇,掖城西南隅村人。清末著名外交家,中国红十字会创始人,历任工、兵、外务部尚书等职。出身贫寒,幼读私塾,后为生活所迫去顺天(今北京)大兴县谋生,清同治六年(1867)中举,后任兵部员外郎十余年,光绪二十年(1894) 任江苏常镇通海道。时逢日本强迫清政府拟订不平等的《马关条约》草约,他将“洋货照完半税”改为“照完正税”,“准日人在通商口岸城镇运货设行栈”改为“通商口岸之城镇”,等等,密报总署,在尽可能的况下进行了救。泰安、江阴两教案及英国轮船以在台湾被扣留检查为由要求赔偿损失一案均处理得有理有节,中外钦服,遂以善办外交闻名。光绪二十三年,李鸿章专荐吕海寰为驻德国、荷兰大臣。二十六年,德使克林德向巡街清兵开枪被自卫清兵击毙,德国大哗。不少驻德公使劝他逃离柏林,可他始终坚守职位,凡是涉及国体主权方面的事都据理力争,毫不妥协。《辛丑条约》签订后,吕海寰极力斡旋,方使赴德“谢过”的清使醇亲王免行跪拜之礼。回国后督办津浦铁路,阻力重重,举步维艰。吕海寰苦口劝导,解决了浦口站泺口桥两大关键问题,使铁路顺利通车。

  吕海寰任常镇通海道时即曾致力于社会福利事业,如创设保婴局、京口救生会,开浚荷花塘船坞等。二十九年十二月(1904.2),日俄战争爆发。此时,工部尚书吕海寰正在上海任会办商约大臣。他与同任商约大臣的工部左侍郎盛宣怀和驻沪会办电政大臣吴重熹邀约上海官绅和各驻沪机构代表共同协商,于三十年正月二十四日(1904.3.10)正式成立了“上海万国红十字会”。此为中国红十字会之始。该会属慈善性质,由中、英、美、德、法五个中立国合办,直接目的在于救护日俄交战双方伤兵及东北战地难民出境医治。日俄战争两年间,共救护46.7万余人出境。光绪帝曾发上谕,“颁发内银十万两”作经费,以为褒奖。三十三年,“上海万国红十字会”改名为“大清红十字会”,吕海寰任会长。次年,吕海寰为中外总董等办事人员制发了分金银铜三等的双龙红十字佩章和凭照。宣统二年(1910),清政府正式委派其副手盛宣怀为会长,并颁发关防。辛亥革命爆发,清廷又改派吕海寰出任会长,会同总董沈敦和、福开森办理战地救护事宜。其间大清红十字会改为“中国红十字会”,于十月廿五日派出医疗队驰赴武汉。武昌一役,治疗伤者数千人,掩埋尸骸8000余具。1912年1月,南京临时政府大总统孙中山批准中国红十字会立案,2月正式获得承认。10月,政府以袁世凯总统令形式任命吕海寰为中国红十字会会长。此后,吕海寰领导红十字会在国内主要进行救灾事宜,如1912年浙江水灾,1917年皖北大水,1919年苏、浙、皖、鄂水灾的救、医、赈,均成绩斐然。

  早在红十字会初创时期,吕海寰即为中国加入国际红十字组织多方奔走,1904年8月12日,日内瓦万国红十字会会长、副会长联名具函,言中国入会一事业已成就,瑞士联邦已按照万国公例布告在约各国。但最终未予正式承认。在吕海寰的不懈努力下,1912年1月15日,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正式通过承认中国红十字会。1919年7月8日,中国红十字会正式加入各国红十字协会(现称国际红十字会与红新月协会)。此后,吕海寰领导红十字会积极开展了国际救济活动。1914年捐款救济欧战难民和日本鹿儿岛地震难民,1920年8月救助俄属庙街2000余名避难华侨和驻外领事、军舰,都赢得国际社会的一致赞誉。1920年9月,年事已高的吕海寰辞去了会长职务,仍被公推为名誉会长。此后定居天津,1927年1月病逝,享年85岁。次年归葬家乡。著有《奉使金鉴》60卷、补辑40卷,《庚子海外记事》4卷。

  红十字会知识——

  中国红十字会

  中国红十字会于1904年在上海创立,起初叫万国红十字会上海支会。

  清光绪30年(1904年)2月,日本和沙皇俄国为争夺殖民地,在我国东北发动了日俄战争,东北人民被铁蹄和战火蹂躏。 当时的社会名流对此十分关注。工部尚书吕海寰等约集上海官绅及各国驻沪代表,倡议成立红十字会。由海关道沈敦和等三位中国办事总董与英、法、德、美等国人士组成的外国办事总董们拟定了会章。
  同年, 万国红十字会上海支会成立。红十字会刚一建立,就利用各地绅商及衙门劝募的20余万两款银和清廷颁发的内帑银10万两组派义务工作队赶赴东北,救出难民数万人,并对他们进行了赈济、医护、资谴和留养。

  1906年,清政府签署承认了日内瓦公约。

  1907年,万国红十字会上海支会改名为大清红十字会,吕海寰任会长。

  1911年清朝覆灭.

  1912年将大清红十字会改名中国红十字会。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于1912年1月15日通报各国,正式承认中国红十字会为国际红十字运动的成员。

  1919年,红十字会国际协会成立后,中国红十字会于当年7月8日加入该协会。在军阀混战、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中国红十字会做了大量救护、赈灾及查人转信等工作。

  1950年8月2日中国红十字会召开了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次代表会议,协商改组事宜,并向政务院作了汇报。周恩来总理亲自审阅了报告,亲笔修改了会章,9月6日批准了章程和领导机构。
  10月,改组后的中国红十字会在国际红十字协会第21届理事会上当选为协会执行理事。

  1952年,周恩来总理代表政府发表声明,承认1949年关于改善战地伤病员境遇等4项日内瓦公约。同年7月,第18届国际红十字大会承认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国唯-合法的全国性红十字会,中国红十字会因而成为新中国在国际组织中第一个恢复合法席位的团体。此后,红十字会在爱国卫生运动、卫生救护训练及查人转信、交换战俘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 “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国红十字会的国内工作被迫停顿。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中国红十字会恢复了国内工作。

  1985年起,第四届全国代表大会修改了会章,明确规定红十字会为全国性卫生救护、社会福利团体,并提出了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红十字会的战略设想。在此期间,中国红十字会先后当选了国际联合会执行理事和联合会副主席。

  1993年l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颁布施行,成为中国红十字事业的一个新的里程碑。

  1994年,中国红十字会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依法修改了会章,改卫生救护、社会福利团体为“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聘请了国家主席江泽民为中国红十字会名誉会长,选举全国政协副主席钱正英为会长,通过了1995年――1999年五年工作规划提要。

  截至1998年底,全国99%的地(市、州、盟)和92%以上的县(市、旗)建立或恢复了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发展到15.6万个,红十字会员为1800万人。

  1993年10月31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明确规定:

  中国红十字会以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

  中国红十字会使用金黄色的橄榄枝环绕白底红十字标志作为会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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