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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帮忙写一下《一句顶一万句》读后感(秋水著)

更新时间2018-03-16 00:27:55

谢谢!急急急在随机中寻找自己:《一句顶一万句》读后感
  先锋作家中,最喜欢余华和刘震云,倒不是因为学理上得出的结论,惭愧读书甚少,如莫言、残雪、格非等先锋作家,议论起来恐怕让人抓住尾巴,笑掉大牙。说起新作,余华十年磨一剑写出《兄弟》,刘震云倒显得勤快,新作不断,我想这种勤快大抵也有导演催促的意味,电影和文学较劲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儿了。
  个人觉得(从正规的研究方法说是接受美学范畴读者中心论的角度去看),两者的作品似乎读起来有点南辕北辙。总体来讲,先锋文学的探索精神是值得肯定的,这点在众多理论家批评家甚至本人极其不成体统的毕业论文中可以窥见一斑。但如今已不是1985年,而是新世纪红旗扬的2009,所以无论是从结构或是语言上来讲,两人的作品充其量只是多棱镜的一角罢了。
  原谅我的后知后觉,两人的作品皆是在大学时代开始涉及,那时正值《兄弟》刚刚出版,争议颇多,所以买来一本看个究竟。那时候寝室规定11点熄灯,或是节确实吸引,或是生活过于无聊,总之在被窝里拿一手电筒一直看到天亮,而且还会跟随节的进展傻笑偷笑或是淫笑一阵。即使是其成名作《活着》,也可以用同样的方式一口气读完。总地来说,可以用作者一书名的字面意思概括阅读其作品的感受“在细雨中呼喊”;而后者就不同了,读刘震云的第一篇小说是《温故1942》,情节大概记不清了,是饥荒那档子事,然后是《一地鸡毛》,“小林家的豆腐馊了”,那时候大家都觉得这样的开头挺艮的,现在看来也没啥,直到前几天看完的《一句顶一万句》。按着上文的办法,用一作品概括刘震云作品的感受,非“一地鸡毛”莫属。在我看来,刘的文章是纠结着的,是家长里短,或者是跟那部香港电影同名“破事”。由于我急性子,一读这样的文章,总是不能一口气,否则心脏难受,所以,读刘的文章从来都是一天几十页的进度。也不是为了理节奏,就是读不下去罢了。而且,每到最后一页的时候,总会叹口气,意思可能是“总算读完了”。
  言归正传,说说《一句顶一万句》,买书的时候看到许多评论者说,大抵的意思是在这个物欲横流的年代还能有这样的作家实属难得。事实上并不如此,依我而言,文学始终是小众的奢侈品,像现在一些人开始从文学来做一些所谓文化研究的事儿,纯属狗屁,且不说两者是否存在包含和依靠,单就从一件事扯到另一件事,已经是大不道了。所以,说难得这类人,我只能说你涉世太浅,涉作品太少,比我还少。看看当代的作家,我总在强调,文学没死,毋庸置疑。我以为,如果说八十年代是一个坎,那两千年则是另一个坎,曹先生在《八十年代文学现象研究》一书中就曾说过,此时的文学,无论是语言或是结构,都是一次明显的丰富。当时许是改革开放带来了高潮,而新千年则是由于网络盛行带来了快感,(当然本人不是苟同“网络文学”这一说法,事实上,所谓的“网络文学”只是媒介研究罢了。)语言和结构的丰富程度再次提高,一些新的词汇进入文本,现在让你去读《你别无选择》,你怎样也不会理解它在文学史上的地位。所以,这一时期的优秀作品存在有其必要客观因素。如果硬要说出个一二三,建议去买《小说月报》看看,慢慢体会。
  再次言归正传,单说《一句顶一万句》。小说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一句话是大概是这样说的,“有些人一天十句话都说不上,有些人一天要说几万句。”总之是有人能说,有人不能说,能说的人不一定能说到点上,不能说的人不一定就不能说到点上,当然能说的和不能说的都有可能说到点上。小说分为“出延津记”和“回延津记”两部分。个人认为上部好些,可能是因为本人总是虎头蛇尾。故事还是刘震云的故事,写法还是刘震云的写法。就算不给你作者名也能知道是谁写的小说。曾经有人问我为何喜欢这作家,我说,这人太他妈懂得生活了,我以为,能把生活中芝麻绿豆的事芝麻绿豆地描述起来,即是高手,并且,由于本人半路出家,术业虽未专攻,但却并没忘本,所以总把刘的作品视为做民生新闻者的必读书目。而且,我确实尝试过拿起笔来写些什么,可即使是操作一个短篇,都觉得词穷。所以作家之所以称为作家,都不是等闲之辈。
  故事从几家人推及开来,试图去反映一个群体。这样就会有广泛的意义,生活细节处理得很好,但是我也一直想问,刘震云是否对于豆腐有所偏爱,或是河南卖豆腐成风。从出延津的过程来说,各种纠结,最后人生还是一个随机,加上回延津记,都是一个道理,而能够构建出如此多的人物,把他们有机地串联起来,可以视为顶流作家的基本素质。而对话的设计是也值得称道。我总认为小说的对话极其重要,有些作家如什么宝贝之流,虽然生活勇敢,写作细致,但没有对话留给读者的只剩体会,并不是活生生的场景。她就那么一写,你就那么一看,体会到体会不到,阐释了过度阐释了,都没什么意思,我甚至看过一篇文章,题目是什么宝贝的什么作品和郁达夫《沉沦》的什么比较,当时感觉这个雷人,那作者是哪来的聪明才智,比较这两八竿子打不着的人。此话至此,本人以为,小说一大亮点是在那样一个时代,把东方文化和西方文化找到了一个契合点,被讽刺化了的教堂和牧师、八个教徒,并作为一个贯穿全文的非前三号角色,笔墨恰到好处,味道十足。而农民生活,和旧农民思想,也都句句入理。并且可以看出,作者也算是照顾广大国人了,河南话并不是很多。
  牛逼之处不说也罢,个人体会皆不同,说点个人的愚见。首先,结构上,时间段拉长以后,总会不好把握,从吴摩西到牛爱国,分成两部,多少有些觉得出现空挡,不如来个“延津周边游荡记”,专写巧玲一代好了。时间拉长到百年,又想写得细致,用36万字来求全恐怕分量不够。由于回延津一下子跳到了牛爱国一代,导致在这部分,作者隔一段时间就要往回拉一拉,找到和前文的关联,反复说道谁谁也就是谁谁,是谁谁的孙子孙女。有时候,甚至让我感觉,这么码,不像是为读者码逻辑顺序,到像是自个儿在那码一遍,别把人物弄迷糊了。要知道,能拿起刘的大书看起来的,多数该是读过几本书的,不至于要反复说才能明白谁和谁是怎么回事。第二,语言上,这可以说刘氏专利,但是也不好一遍一遍说不是为了什么,也不是为了什么,更不是为了什么,而是为了什么,这就多少让人感觉拖沓,本来15万字写完的事,非要写30万,而这么兜圈子有时候也会把自己兜进去,在回延津,开始介绍巧玲姓什么的时候,就让我起疑,应该反着说才对,最后是姓姜。这也是为什么我看刘文章纠结的地方,不单是情节和人物情感上的纠结,在小说最直观的白纸黑字层面就已经让人觉得有些透不过气。当然,这些也许都是作者的考虑罢了,读者往往只配发牢骚。
  我也一直以为,小说结尾的处理实属关键一刀,捅好了,是心脏,捅不好,充其量是个大腿。结尾依然是刘的风格,不愠不火,但力度十足。归结起来,个人觉得,每个人都要寻找,寻找的不是人,不是物,不是生活,而是自己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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