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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徽因设计国徽的事迹

更新时间2018-03-15 11:12: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由清华大学建筑系梁思成、林徽因、李宗津、莫宗江、朱倡中等人所组的设计小组与中央美术学院张仃、张光宇等人的设计小组集体创作,经历了以下阶段。
  专家组设计
  专家组共提供了三种国徽设计样式,共计7个方案:
  中央美院张仃和钟灵在征集阶段提供的国徽应征图案,与现今政协会徽类似,由五星、地球、齿轮和谷穗组成,有5种变体。
  清华大学营建系林徽因、莫宗江于1949年10月23日提交了其主持设计的国徽图案,并由邓以蛰、王逊、高庄、梁思成提供参考意见。由大孔玉璧和五星、齿轮、嘉禾、国名组成,颜色用金、玉、红三色,国名字体用金色汉八分书。整体图案组织成汉镜的样式,象征光明。红绶象征革命,红绶穿过小瑗的结象征“革命人民大团结”,其皱褶模仿南北朝造像。
  中央美院张仃设计的天安门图案,张光宇、周令钊提供技术意见,曹肇基协助绘画。图案为天安门城楼斜透视,外圈为与政协会徽类似的齿轮。
  1950年6月10日,第一届全国政协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这7个方案进行了讨论,决定采用天安门城楼图案。
  6月11日,国徽小组会议讨论了前一天政协对国徽采用天安门图案的决定,梁思成在会上表达了反对意见,但有意见认为天安门代表五四运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大典,故会议原则上通过天安门图案。
  6月15日,全委会第二次会议国徽组第一次会议决定梁思成设计组可将其方案外圈与天安门图案合并,张仃当日提供了其方案天安门的正立面彩色修改稿。
  6月17日,梁思成、林徽因带领的清华大学营建系国徽设计小组提交了第二稿设计方案,将金色五星、天安门作为主体图案,选择红、黄两色为国徽的基本色彩。
  选定
  1950年6月20日,第一届全国政协国徽审查会议对两设计组提供的候选方案进行审议,多数代表赞同清华大学小组的设计,并决定以该方案为基础制成国徽 。清华大学设计组后将此方案放大,提交第一届全国政协第二次会议审议。
  1950年6月23日,第一届全国政协第二次会议通过决议,同意国徽审查组报送的清华大学设计组国徽方案。
  修正及公布
  1950年,全国政协第一届会议第二次会议,毛泽东宣布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国徽图案通过后,由梁思成推荐,清华大学建筑系高庄规范并简化了国徽的几何设计图稿,于当年8月最终完成。1950年8月18日在政务院会议室召开的关于国徽使用、国旗悬挂、国歌奏唱办法及审查国徽图案座谈会上,高庄的修正方案被最终采用。修正后的图案在绸带、稻粒和形状上有所变更。会后高庄和徐沛真对国徽进行定型,绘制了墨线图和剖面图上报中央政府。
  1950年9月20日,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发布中央人民政府命令,将这一设计定为国徽: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所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及对该图案的说明,业经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特公布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英语:National Emblem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的象征和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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