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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

更新时间2022-09-10 08:54:03

请问在1998年.由镇政府已拍卖形式.把一块815.77平方的土地商业用地和一些破旧厂房.已108682元的价格拍卖给我.因为我们不懂.后来在办理土地证的时侯.是办理工业用地.并且是划拨的.这是合法的吗

法律分析:1、跟普通144平方米以上的买卖房产征税一样。注意:144平方米以上的房子属非普通住宅,不管满不满五年,唯一不唯一,都要征以下税种:个人所得税3%、土地增值税3%、营业税5.5%、契税3%。按拍卖成交价计算。2、厂房破产给法院打包拍卖税费都规定由买家承担。无论这税是属卖方的还是属买方的,都由买家交。另,除成交价款外,还要给拍卖公司佣金,按成交价的5%收。3、过户流程基本上跟普通买卖相同,除一开始要等法院的裁定书及协助执行书拿到手外,另还有要持上述资料及拍卖公司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到房管局或测绘所做房产测绘。之后带这些资料去房管局过户,后面程序基本与普通过户相同。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形。

有协议按协议,工业用地,和商业用地区别就大了,即使能转为商业用地,费用也是不少的,看看能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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