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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同事请了三个月假培训他自己的副业,请假条流程就是分管领导和管委会主任轮流签字。

更新时间2022-08-26 15:36:43

他出发之前管委会主任没有批准,他就请分管领导沟通,把假条放我这了。当时似乎沟通成功了?但办公室通报缺勤时还是把他给带上了。。昨天他让我把假条给我们部门负责人,让负责人去找管委会主任签字,但负责人又让我去找管委会主任签字,并说我们分管领导已经和管委会主任说好了。。我等了一个多小时才等到管委会主任开会结束,说明况后管委会主任还是不签字。即便是旁边的办公室主任说我这同事不要这三个月工资,当时镇长和副镇长这些领导都在旁边,我这是被当枪使了吗?

你算不上被当枪使!!

只要请假条上有人签字,那就基本符合程序。如果请假条上无人签字,那请假条则无效。

剩下的事,就是按正常的规定办理了。

这个请假人在请假条没有生效的前提下,就自行离开工作岗位,这是他自己的错。如果被除名,这也是他自己的错。

他把假条放在你这里,并不能规避他的错,也不能证明你的错,更不能证明办公室有错。

你可以建议他去法院打行政诉讼官司,然后,由法院决定他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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