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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发生争执

更新时间2022-08-20 19:34:25

双方发生争执,对方踢我电动车前轱辘,我起来还手,监控看到我有踢到对方腿,但没有伤到对方眼睛,对方也有还手,没有伤到我,现在对方眼睛挫伤,对方要求我赔偿对方医药费,误工费等费用10000元,我们这种况是否属于互殴?这些费用是否需要我去承担全部?

 按相关法律规定,打架把人家眼睛弄伤的,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对于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况确定赔偿数额。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二十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你应该不理睬他!!

如果对方起诉到法院了,那你当然要去法院应诉。

在法庭上,你再把当时的录像拿到法庭作为证据,证明他的诉讼与你们的争执没有因果关系。

你呢,最好请个律师来帮你,免得因为你的知识不足而影响你的利益。


可以报警;也可以请求调解机构进行调解

理不压伤,以后要克制偶,不要动手打人,对方也有责任,发生争端的原因,对方骑行有什么错,你有什么过错,好划分这些费用的分担比例,你肯定不承担全部费用的,再追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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