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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处理原单位纠纷

更新时间2022-08-16 09:01:02

离职后一段时间,发现有笔报销没给我。电话原单位老板,老板通知主管一周内解决。主管一直没办,老板也拒接。通过其他同事沟通多次,报销进入流程,到财务处 又各种不符合要求退回。只能反复联系相熟其他同事 继续催问。

跟公司有纠纷的处理是: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投诉,请求其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或者与用人单位进行那个协商。也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若金额较大,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就行了。

逐项针对不符合要求的事项找老板,亲自去,没时间钱少就认栽呗,什么报销,不明确,再追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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