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1 00:27:52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调整本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沪人社规〔2022〕26号,规定,2022年养老金上调办法如下:
(一)每人每月增加60元。 (二)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1元,增加额不足15元的,补足到15元。 (三)按本人2021年12月份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增加1.9%(增加额尾数不足一角的,见分进角)。 (四)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的人员,按下述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1947年至1951年期间出生)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1942年至1946年期间出生)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年满80周岁(1941年及以前出生)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五)2021年当年内女年满60周岁(1961年出生)、男年满65周岁(1956年出生)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50元。 (六)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规定享受原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两航起义人员、持有中国海员工会核准颁发起义船员证书的招商局驾船起义人员,按上述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后,每人每月再增加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