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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有终结裁定文书丶地方政府不作为该怎样写?

更新时间2022-07-02 06:00:38

法律分析:终结裁定是法院作出的执行终结的裁定书。执行终结,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发生某种特殊况,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不可能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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