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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乡镇供销社的法人,改制时解除劳动关系留任至今未续签劳动合同,劳动仲裁不予仲裁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2-06-21 13:03:35

劳动仲裁说我有劳动关系无需仲裁,我的上级社说没有任何关系,改制后只计算几年的工资,未缴社保,社保金欠缴多年

可以仲裁事实劳动关系存在。

仲裁庭如何认定事实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

⼀、⽤⼈单位招⽤劳动者未订⽴书⾯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形的,劳动关系成⽴。 

(⼀)⽤⼈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于劳动者,劳动者受⽤⼈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资⽀付凭证或记录(职⼯⼯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单位招⼯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等。 

其中,(⼀)、(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单位负举证责任。


只要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其他事就好办了,可以主张补缴保险,双倍工资赔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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