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11:57:22
可以申请!!
但是否被批准则是有关部门的事。
从常识来看,你申请这类证明的理由很牵强,因为这类证件应该当时就申请,三年过后的民事责任很难追偿。再则,你当时有一儿加一养女,这肯定在当时无法申请。
如果你养女现已与你脱离关系,那你可以申请孤寡老人相关的证件,以得到一定的照顾。
向当地民政局咨询了解情况就可以
这个情况有点特殊,你可以直接到街道计生办了解情况。
当然可以申领
1、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尚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仍可以办理。领取后,该有的待遇,还是会有的。
2、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遗失或损毁的,持证人可以向夫妻一方现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办申请补领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