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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材料科长赵某(中共党员)吃饭,偶遇供应商黄某。发现黄某已帮其买单,消费金额300元。赵某最终接受。

更新时间2022-05-28 10:08:32

2019年2月18日,某站段材料科长赵某(中共党员)与朋友在大排档吃饭,偶遇该段材料供应商黄某。用餐结束,赵某去结账时,发现黄某已帮其买单,消费金额300元。赵某找到黄某欲退还钱款,黄某借由推脱,赵某最终接受。事后,赵某被拍照举报。该如何处理。

对于你提出的借钱不还的问题,常规的处理办法如下: 1、确定该笔欠款是否有相关的欠条或者是借款协议?是否约定了还款日期,如果约定了还款日期,且还未到还款日期,对方可以暂时不偿还的。如果未约定还款日期,可以随时向对方索要欠款。 2、发出催告函,催告追讨。在到达约定还款日期,对方仍然不还款,可以给对方发出催告函。催告函,主要写明还款金额,还款的限定期限,以及其他的辅助条款。催告函发出,最好使用邮政快递,因为这个需要当事人签收的。提示:部分案件,欠款人收到催告函,就会与出借人联系,提出主动还款,所以还是有用的。 3、起诉立案,财产保全。催告之后,对方还是不履行还款义务,这时可以向写起诉状,向法院提起诉讼。与此同时,申请财产保全。这个可以有效防止对方转移财产。通过法院查控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各银行卡资金金额、房产、车辆等)。法院根据你的诉求以及相关资料,排庭期,开庭审理,出判决书。需要重点提示:对方不接电话,玩消失,需要查询对方的真实身份信息,一般的根据姓名,电话号码,大概的住所,通过公安局是可以查到的。即便对方不出庭,都可以缺席判决的,并不是联系不上人,就不能起诉立案。 4、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出判决书之后,对方仍然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只要对方有财产,基本都能追回。这也就是为什么在起诉时候申请财产保全的原因。对于恶意转移财产,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可以构成刑事犯罪,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拒不执行判决罪,节特别严重的,最高可判7年,并处罚金。 5、这个问题属于民间借贷,民间借贷纠纷往往很多,可以私信我,也可以查看我写的文章:民间借贷,八大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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