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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劳动局一般怎么处理员工纠纷呢?

更新时间2022-05-21 12:32:31

发生劳动纠纷后,当事人申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般是先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调解不成的,由仲裁庭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仲裁。

不告不理原则、、、、、、

劳动局对员工纠纷的处理办法:劳动局可以进行调解或者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如果调解不成的,劳动局可以告知员工就劳动争议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者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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