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4 22:56:57
国家住建部颁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摘录如下:
1.3 三级资质标准
1.3.1 企业资产企业资产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1.3.2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5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 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5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1.4 承包工程范围
1.4.3 三级资质
(1)高度 5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 )高度 7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 )建筑面积 8 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4 )单跨跨度 27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上一篇:矿山倒闭后的高压线应怎么处理
下一篇:管理室有哪些防火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