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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津往返最新政策

更新时间2022-04-02 05:00:34

1天津市出发政策 一、我市人员离津管理 严格落实进京通道疫管控工作。在我市主要城际火车站、普通公路以及客运场站设置进京疫防控查验站,凡离津进京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北京健康宝绿码、天津健康码绿码方可离市。 严格重点涉疫人员排查。各区防控指挥部、各相关专业组要加快阳性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及次级密切接触者等重点涉疫人员排查管控,一旦发现重点涉疫人员离津,要第一时间推送协查函至相关省市。 严格重点区域管控。各区防控指挥部、各相关专业组要严格落实封控区、管控区隔离管理要求,加大公安民警、街道工作人员、网格员等配置力度,强化防范区域人员管控力度,确保管控人员有限流动、赋码管理。 严格离校师生管控。全市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学校师生非必要不离津,非必要不线下教学,对于因探亲、返乡等确须离津的教职员工、学生、外包服务人员等,要严格落实离津疫情防控措施,离津前须向学校报备,并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重点涉疫区域内的高校要严格实施封闭管控,做到未排除感染风险前校内人员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不离校。已经离津的学生要主动向目的地社区、宾馆报备,主动开展核酸检测,自觉落实当地疫情防控措施。 二、我市非涉疫地区人员离津管理 优化人员离津管理。我市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以外人员,确需离津的,持“一证一码”,即天津健康码“绿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可正常离津,不需开具离津证明。 大力倡导“非必要不离津”。引导市民自愿在津过年,尽量减少外出、避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及时主动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2天津市到达政策 · 本土疫情期间,全部外地往/返津人员实施查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制度,全部进津通道(含交通场站)开展公示告知及核酸查验工作,具体终止日期另行通知。全部外地往/返津人员要主动向社区、工作单位等报备,配合落实防控政策。 · 具有途经上海市旅居史的来津及返津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或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绿码”,主动向社区、工作单位等报备,抵津后24小时内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减少出行,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前往商场、市场等公共场所,加强个人防护。抵津前14天内具有旅居史,实施抵津后7天医学观察,抵津后24小时内、第3(管理满48小时)、7日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可解除管理。抵津前7日内具有旅居史,实施抵津后7天居家隔离(同户同室)及7日医学观察,抵津后24小时内、第3(隔离满48小时)、· 14日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可解除管理。 2022年2月21日至2月28日(含)以来途经河北省廊坊市(除安次区、霸州市)来津及返津人员实施查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核验制度,抵津后第· 5日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可解除管理,管理期间实施医学观察,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前往商场、餐厅等公共场所,强化个人防护。 2022年3月1日(含)以来途经河北省廊坊市(除安次区、霸州市);2022年3月5日(含)以来途经河北省唐山市(除路北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古冶区、开平区)来津及返津人员实施查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核验制度,抵津前14日内具有旅居史,实施抵津后7天居家隔离(同户同室),抵津后第· 3(隔离满48小时)、7日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可解除管理。 2022年3月3日(含)以来途经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乡、十八里店乡;2022年3月10日(含)以来途经北京市朝阳区六里屯街道;2022年3月5日(含)以来途经重庆市高新区;2022年3月15日(含)以来途经重庆市永川区;2022年3月4日(含)以来途经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2022年3月13日(含)以来途经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龙文区、高新区;2022年3月10日(含)以来途经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里区、同安区;2022年3月6日(含)以来途经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洛江区,2022年2月27日(含)以来途经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石狮市、晋江市、鲤城区;2022年3月20日(含)以来途经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2022年2月22日(含)以来途经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汪清县;2022年2月21日(含)以来途经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九台区、净月区、长春新区、公主岭市、朝阳区,2022年3月1日(含)以来途经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二道区、绿园区、双阳区、农安县、榆树市、德惠市、汽车区、宽城区;2022年2月16日(含)以来途经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龙潭区、丰满区、船营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桦甸市、蛟河市、永吉县、磐石市;2022年3月1日(含)以来途经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金台区、高新区,西安市未央区;2022年3月2日(含)以来途经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2022年3月10日(含)以来途经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2022年3月1日(含)以来途经辽宁省大连市金普新区、普兰店区;2022年2月28日(含)以来途经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2022年3月5日(含)以来途经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2022年2月27日(含)以来途经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2022年3月14日(含)以来途经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义安区、郊区,2022年3月1日(含)以来途经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2022年3月10日(含)以来途经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花山区,2022年3月23日(含)以来途经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芜湖市繁昌区;2022年3月13日(含)以来途经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雨花区、邵阳市新宁县,2022年3月4日(含)以来途经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2022年3月9日(含)以来途经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2022年3月12日(含)以来途经河南省焦作市修武县;2022年3月8日(含)以来途经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2022年3月16日(含)以来途经河南省漯河市临颍县;2022年2月21日(含)以来途经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霸州市;2022年3月5日(含)以来途经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高新区、古冶区、开平区;2022年2月22日(含)以来途经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2022年3月8日(含)以来途经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2022年2月18日(含)以来途经山东省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环翠区、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2022年3月4日(含)以来途经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滨州市阳信县、邹平市、惠民县、博兴县;2022年3月2日(含)以来途经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2022年2月22日(含)以来途经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淄川区;2022年3月21日(含)以来途经山东省泰安市高新区、潍坊市寿光市;2022年2月18日(含)以来途经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2022年3月1日(含)以来途经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左翼后旗;2022年2月2日(含)以来途经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2022年3月1日(含)以来途经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七里河区;2022年2月27日(含)以来途经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新北区、天宁区、武进区,2022年2月24日(含)以来途经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2022年3月11日(含)以来途经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栖霞区;2022年2月26日(含)以来途经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2022年2月27日(含)以来途经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柯城区;2022年3月1日(含)以来途经云南省红河哈尼彝族自治州河口瑶族自治县;3月11日(含)以来途经云南省红河哈尼彝族自治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2022年2月23日(含)以来途经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市;2022年2月25日(含)以来途经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2年2月14日(含)以来途经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2022年3月8日(含)以来途经广东省东莞市中堂镇;2022年3月13日(含)以来途经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2022年2月9日(含)以来途经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福田区;2022年2月27日(含)以来途经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钦南区;2022年3月3日(含)以来途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2022年2月24日(含)以来途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道里区、五常市、南岗区旅居史的来津及返津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或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绿码”,主动向社区、工作单位等报备,抵津前14日内具有旅居史则实施抵津后14天居家隔离(同户同室),抵津后第· 3(隔离满48小时)、· 14日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可解除管理。 · 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旗)人员严格限制出行,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人员非必要不出行。 我市人员严格限制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旗)和陆路边境口岸城市(与香港地区、澳门有口岸相连的除外),非必要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发生本土跨省传播聚集性疫情期间,严格执行“非必要不离津”。 抵津前14天内,具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或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旅居史的人员实施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验制度,14天内具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实施抵津后14天集中隔离,具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人员实施抵津后14天居家隔离(同户同室),其他人员实施14天医学观察。 上述符合隔离管控范围人员及我市官方公布的高风险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来返津人员均实施抵津后第· 3(间隔48小时)、· 14日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可解除管理。 · 当地出现1例溯源不清或来源不明的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时,具有其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人员实施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验制度,追溯日期为感染者检测阳性前14天,如当地升级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则纳入相应规范管理,如当地连续7天未进行风险地区等级调整,则排查政策自动终止。 · 中风险陆路口岸来返津人员实施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核验制度。高风险陆路口岸来返津人员实施抵津后14日医学观察,并于· · · 14日实施核酸检测。 高风险陆路口岸: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麻栗坡县天保镇、云南红河州河口县、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云南普洱市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康平镇、云南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云南腾冲猴桥镇、云南临沧市镇康县、云南保山市高黎贡山、吉林省珲春市,黑龙江省东宁市、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东兴市、防城港市防城区峒中镇、凭祥市、龙州县西端水口镇、百色靖西市、那坡县、宁明县爱店镇,云南省红河州河口县、德宏自治州瑞丽市、德宏自治州陇川县、西双版纳州勐海县。 中风险陆路口岸:吉林延边市、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黑龙江省东南部、内蒙古呼伦贝尔新巴尔虎左旗、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内蒙古包头市达茂旗边境苏木(乡)满都拉镇、新疆阿勒泰地区清青河县、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塔城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新疆乌恰县托运乡、新疆乌恰县吉根乡斯姆哈纳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西藏日喀则聂拉木县、西藏日喀则市吉隆县吉隆镇热索村、云南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勐懂镇、云南保山市腾冲县滇滩镇。 · 通勤政策:原则上,离津返岗人员持返津后24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岗,并实施抵津后14天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可疑症状及时就诊并向单位报备。离津短途通勤人员返岗,其往返目的地发生本土疫情时,通勤人员严格按照我市涉疫重点地区来津人员排查管控政策执行,往返于未纳入管控的低风险地区者实施一周一检。目的地未发生本土疫情时,原则上不实施返岗核酸检测,如为境内发生跨省传播疫情阶段实施一周一检。 · 天津市口岸入境执行第一入境点14天集中隔离,隔离期间实施4次核酸检测和2次抗体检测。其中,集中隔离第1/4/7/14天,进行核酸检测;集中隔离第7/14天,进行抗体检测,检测结果阴性且集中隔离满14天可解除集中隔离。入境人员下一目的地为天津市,应继续居家隔离7日,并于居家隔离第2/7日进行核酸检测,第7日进行抗体检测,检测结果阴性且居家隔离满7天可解除隔离,共计集中隔离14日,居家7日;入境人员下一目的地为北京市,应按照首都严格进京联防联控机制相关要求,继续集中隔离7日,全部检测结果阴性且集中隔离满21日可解除隔离,共计集中隔离21日;入境人员下一目的地为其他省市的,解除隔离后,由集中隔离点所在区闭环转运至火车站或飞机场离津,不在本市逗留。 · 天津市对各类公共场所严格执行“健康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码”“两码联查”措施,鉴于目前全国疫苗接种信息尚未实现互联互通,存在部分流动人员接种疫苗信息查验困难等情况,天津市决定自即日起,针对跨省接种人员、外地(外国)全程接种人员、确诊病例而无法全程接种人员等,开展天津“接种码”赋码登记。 ①针对跨省接种人员。如仅在津接种过一剂次新冠病毒疫苗,导致不显示天津“接种码”,相关人员可向原接种单位提交相关接种凭证,由原接种单位及时将接种信息补录至信息系统,数据管理部门通过信息共享机制更新相关数据后,即可显示天津“接种码”。 ②针对外地(外国)全程接种人员。如非在津常驻人员,无需进行相关信息补录,出行期间,通过出示其接种地“健康码”或接种证即可。如为在津常驻人员,可向居住地接种单位提交相关接种凭证,由居住地接种单位、疾控机构判定无误后,将其信息填入《接种码补录人员信息表》,定期提交至市级信息系统,数据管理部门通过信息共享机制更新相关数据后,即可显示天津“接种码”。 ③针对确诊病例而无法全程接种的人员。如为确诊病例而无法全程接种的人员,由居住地接种单位收集疾病诊断和疫苗接种信息,经居住地接种单位、疾控机构判定无误后,将其信息填入《接种码补录人员信息表》,定期提交至市级信息系统,数据管理部门通过信息共享机制更新相关数据后,即可显示天津“接种码”。 ④对于“健康码”异常人员,将按要求及时启动现场处置措施,发现涉疫因素的,及时纳入辖区疫情防控管理。对于“接种码”显示未全程接种人员继续进行信息登记。对于因外省接种、跨省接种等原因,尚未显示天津“接种码”的人员,应尽快到接种单位开展赋码登记。

北京市出发政策 一是最大限度减少出京活动。在京人员近期非必要不出京,不前往新增感染者及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在京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加强所属人员日常防疫管理和排查管控,严格出京审批,落实“谁申请、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要求。重点场所、重点行业可视情要求出京人员在返京后立即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方可返岗工作。 二是加强进出京旅游管理。市民群众最大限度减少出京旅游活动,京内景点严格控制预约人数。暂停跨省旅游,在途团队加强防疫管理。继续暂停出入境旅游业务。

北京市到达政策 国内进(返)京人员: · 人员进(返)京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北京健康宝”绿码,14日内有1例以上(含1例)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人员严格限制进(返)京。民航、铁路、公路将加强远端登机登车和进京检查站查验。环京地区通勤人员,在该措施执行后首次进(返)京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此后每次进(返)京持14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可。请有进(返)京计划的朋友提前做好准备,合理安排行程,配合查验工作。 · 14日内有陆路边境口岸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人员非必须不进(返)京。在京人员非必须不前往陆路边境口岸所在县(市、区、旗)。 · 严格控制在京举办全国性会议、培训等活动。确需举办的,坚持“谁举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主办单位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专门防疫方案,严防涉疫风险人员参加,举办期间实行闭环管理,人员不得外出。承办活动的各类酒店、宾馆,要严格落实扫码登记、体温检测要求,不得接待涉疫风险人员。 · 为进一步提早发现和管控疫情风险,在进返京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北京健康宝”绿码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22日零时起至3月底,进返京人员在抵京后72小时内需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通勤人员按照现有政策规定继续执行)。“北京健康宝”将通过核酸检测数据库进行比对,未能按时进行检测的,将进行弹窗提示,可能会影响出行和日常生活。请大家及时关注防控提醒和短信提示,自觉遵守防疫规定,抵京后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酒店报告,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防疫工作。不主动报告或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境外入境进京人员: 对于境外入境进京人员,经疾控专家深入评估和会商研判,在现有政策基础上,分类实施“14+7+7”健康管理措施。即,北京口岸入境人员在14天集中隔离期满后,继续开展7天居家或集中隔离,期满后再进行7天健康监测;国内其他口岸入境人员满21天方可进京,进京后补足7天健康监测,未满21天已进京的补足7天居家或集中隔离、7天健康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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