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28 01:19:20
按照题主给出的“条件”计算,可知:商家将“五袋牛奶”的价格,按照“4袋牛奶”的价格进行“推销”。
实际上,这是一个“营销套路”。
该商品“五袋牛奶”的实际价格就是“4袋牛奶”所标出的“合计售价”,也就是说,“摊高”一袋牛奶的单价,以“买四送一”的“营销手段”来促销而已,不存在“优惠多少”的情况。
这样的营销手段到处都见的。要知道永远是“买的没有卖的精”,都是“套路”啊!
只有某些“滞销产品”,严重的积压在商家手中,为了盘活资金,才可能出现“降价出售”的情况,这时的“优惠比率”仍旧是只有商家自己清楚的,不会对外说的。如何“计算”?可用其它商家的同类商品价格与这个商家的“推销价格”来比较,才能够大致上了解其可能的“优惠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