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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子女未成年并判给父亲,子女成年后可以自主选择落户到母亲那边吗?

更新时间2021-10-03 05:43:33

离婚时孩子未成年,判归爸爸。目前成年了,孩子想和妈妈生活并落户在妈妈这边。爸爸不是很同意。这种况怎么处理?我觉得成年以后以后应该是可以自主选择户口落在谁那里,甚至是独立户口的,对吧?还一定要拿着爸爸那边的户口本去办理准迁出证明吗

房子属于孩子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父母)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小孩未年满18周岁,在年龄上还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需要父母以监护人的身份在合同上共同签字,但产权是属于小孩的。离婚后父母仍然是孩子的监护人。实际操作中,协议书上孩子由谁抚养,谁就与孩子共住该房子,另一方搬出,而不是把房子拿出来分割。 扩展资料自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从《婚姻法解释(三)》公开征求意见反馈的况看,作为出资人的男方父母或女方父母均表示,他们担心因子女离婚而导致家庭财产流失。在实际生活中,父母出资为子女结婚购房往往倾注全部积蓄,一般也不会与子女签署书面协议,如果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违背了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实际上也侵害了出资购房父母的利益。所以,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购房父母子女名下的,视为父母明确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比较合情合理,多数人在反馈的意见中对此表示赞同,认为这样处理兼顾了中国国情与社会常理,有助于纠纷的解决。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更为符合实际情况。

不可以,只有未成年,才能跟随父母迁移户口,但是可以通过买房、人才引进、缴纳社保、工作等方式落户,具体要看当地的户籍政策

这个必须孩子自己选择

去法院起诉,要求更换,这个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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