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的上级是天津市检察院吗
更新时间2021-09-15 12:52:18
申请天津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审判监督回复称“本院决定不支持XXX的监督申请”但是有证据说明他不支持是错误的,该如何向上一级反映?他的上级是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吗?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的上级是天津市检察院吗:第一分院的上级是天津市检察院!
经天津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经过审议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提请的议案决定,自1995年12月31日起,设立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和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1、第一分院管辖9个区县:
和平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西青区、北辰区、武清区、静海县、蓟县。
2、第二分院管辖五区一县一厂:
河西区、河东区、津南区、东丽区、滨海新区(滨海新区包括塘沽、汉沽、大港、开发等4个区)、宁河县和天津铁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