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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被人欺负,打了,这种情况怎么处理,我说打回去,又打不过人家,亏了

更新时间2021-08-30 11:23:45

处理这种事的方法有如下途径:

  1.若是不伤大碍的让孩子自己处理,例如,被推一下,之后没再有什么别的伤害的,那就教育孩子以后那种人躲远些,不要理那种人。实在过分则骂,但最好不要打。除非正当防卫可以打。

  2.若被打严重,或可能激发更大的伤害,则 学校——对方家长——报警——法院+教育局 看具体况再做定夺。①一般是大于第1点而小于被打伤或对孩子心理伤害比较大找学校。

  ②若打伤比较重或对孩子心理伤害很大则通过学校找其家长出来处理。若对方家长非常蛮横,则视情况可考虑报警。

  ③若伤势严重,例如骨折什么的,则直接学校+对方家长+报警+做好法医等权威部门的伤情鉴定并做出权威报告,收集证据。若学校此时还推脱责任,则向学校上级部门,例如教育局状告学校。若对方家长还蛮横且不承担责任,对方孩子没丝毫悔过,则可以考虑向法院起诉。同时做好,为保护孩子健康而可能遇到的转学问题。

  以下案例可供参考:

  孩子在学校被打,学校也要负责。昨日,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判处望湖路小学在学生被打事件中没有尽到管理责任而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这在沈阳市还是第一次。

  姜女士的孩子小莉(化名)是和平区望湖路小学三年级的学生。2004年10月26日下午,小莉在快要放学的时候告诉班主任,说有个不认识的男同学在厕所门口打了她。当晚,姜女士带着女儿到沈阳军区总医院进行检查。诊断结果为小莉背部、肾部挫伤。

  第二天,小莉在家长的带领下到学校来辨认,并认出该校5年级的一名男生小博(化名)就是打她的学生。之后,学校找了小博的家长,小博家拿出了3200元给小莉看病。10月27日,小莉住进202医院并在该院就诊,住院期间小莉的病情不断反复。

  “3000元钱治病根本不够。后来他家也不管了。我孩子是在学校受伤的,学校是不是也有责任呀!”小莉的家人将学校及小博一起告上了法庭。

  和平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庭审中,小博否认自己打了小莉。学校方面也表示自己已经对事件进行了调查、调解,因此不该承担赔偿责任。小莉的家人在法庭上出示了几家医院的诊断证明,并出示与学校德育处主任、校长、小莉同学的对话录音。

  昨天,和平区法院对此案一审宣判。法院审理后认为小博在打闹中将小莉打伤,但小博是未成年人,应该由小博的家长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事件是发生在学生上学期间,望湖路小学在此次事件中没有尽到管理责任应该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小博的家长赔偿小莉各项损失7400余元。而望湖路小学在小博赔偿的范围内承担20%的补充赔偿责任。 ( 辽沈晚报 范欣)

第一,告诉孩子,不要害怕,咱们不要找事单页不要怕事,遇到欺负要学会反击,不一定是打回去,可以是先跑开,避免受到伤害,寻求老师或者家长的帮助

第二,多带孩子锻炼哟,体魄上去了,他自然不会害怕别人的欺负

就算打不过也有大声的告诉他不可以。气势上不能输,然后跟班主任说明一下情况,告诉孩子不要怕,不能忍,有家长在她身后,回来告诉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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