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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子女的人寿保险保费未发生缴纳部分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更新时间2021-08-23 09:21:50

保期十年,其中已交两年,还有8年未到期,受益人不是本人,这8年是共同债务吗?

这8年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因受益人是子女,所以应该由子女自己承担,如果超过18周岁或参加工作了,应该是自缴纳了,18周岁以下因没有收入来源,可以由夫妻共同缴纳,也可以一方缴纳,以后工作有收入了,应该归还(支付方自愿不用归还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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