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7-30 11:45:25
户口本上户主是小孩爷爷,小孩父亲与户主关系是继子,小孩与户主关系是户主XX的孙子,这样是否证明小孩与父亲监护关系吗?
不能,小孩是户主的孙子,父亲是户主的继子,即收养关系。那小孩是哪里来的?亲生父母呢?父母在的话原则上不存在其他监护人的。父母不在的话爷爷是监护人。这父亲与小孩的监护关系都不成立,如何证明监护关系?你这现实生活中能存在么?
再说了,爷爷有几个孩子啊,是哪一个孩子生的这个小孩啊,逻辑混乱。
我觉得:监护人一般是依法推定(指定)的,如果这种被推定与到了问题,则可以通过人民法院的审理来变更或确定新的监护人。
户主也可能有其他的儿子,单凭户口本无法证明孩子与父亲的关系,需要孩子的出生证明,上面有父母的名字。
如果未成年外甥女的亲生父母分健在,则监护人为其亲生父母;按抚养关系来确定监护关系。孩子可以不用去。但在孩子到成年之前的这段时间大额取款时会麻烦一些。
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证明就好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