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7-10 12:12:07
公司拖欠工资、欠缴五险一事。 本人2019年8月到2021年3月在重庆恒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任职。2019年8月签的一年期劳动合同,但2019年8月到2020年3月,公司都没有给我买五险。2020年2、3月疫情期间在家办公,4月回公司,领导开会通知疫情2、3月工资暂时只发一半,剩下一半2020年下半年发,结果至今未发。本人2021年3月辞职,积极交接工作、办理完离职手续,现已2021年6月,还未收到2020年2、3月份未发的一半工资。打电话、微信问重庆恒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朱志勇和罗小平,也拖延说还要商量,2021年6月21日回复我,疫情期间2、3月份未发的工资不发了。我于2021.6在12333平台举报才发了我拖欠的工资。2019年6月末毕业,2019年8月入职重庆一公司,入职一月内,签订的一年合同,合同要求试用期三个月,临近3个月的时候通知我延长3个月试用期,并且没有组织什么考核评定合格,然后2020年4月份才转正买五险,试用期8个月工资1500,转正后工资1700转正后买社保扣350左右,到手1350。现跟前领导沟通,对方只同意补缴社保,不同意补偿,并且补缴社保也说要等社保局通知,让我交3000元社保补缴金额。
公司有好几个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 首先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你的劳动合同期只有一年 三个月试用期就是违法的 再延长3个月试用期 更是错上加错 其次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也就是说 入职一个月内 单位就要为员工缴纳社保金 而不是试用期满后再缴纳 违法二 第三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你原单位至今未发放工资补差 就等于是拖欠工资 违法三 所以 你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要求单位1.补发拖欠的工资 2.补发超过规定试用期的工资差额 3.补缴社保金 你现在已经离职 如果是以单位拖欠工资 未缴社保金等为由辞职的 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由于你是以私人原因辞职的 所以 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