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7-10 11:06:51
对方参与饭店的选址,而且做了最终决定地点。在饭店经营期间,从不参与饭店的经营。我们签的合作合同,我按月返他5000元利润,剩下的利润是我们赚的。可是饭店没经营多久,就没有什么客源。对方就劝我们把饭店兑出去。我们就把饭店关业了。之后对方一直让我门退还他的投资款。我要退还吗 退还的比例是多少那
合伙开饭店应该有合伙合同,对方出资你出技术,应该确定占股比例的,有利润按比例分配,亏损按比例承担。按照你们签的合同,按月返他5000元利润,这种方式的投资他是没有股份的,如果对方没有股份,亏损不需要承担,你应全额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