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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老公已失去联系,如何办理离婚?

更新时间2021-06-24 01:53:32

我是大陆人,现香港老人已失去联系,请问如何办理离婚呢? 很是痛苦,请有经历的同仁指点迷津。。 求救,拜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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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法院诉讼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本节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开庭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失踪,待法院判决书下达后,即可办理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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