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化

西汉时期郡国官职划分与中央一样后来又不一样为什么

更新时间2021-06-18 06:44:41

西汉初郡国并行制是指汉代初期在实行郡县制的同时,又有封国制的存在。郡县直属中央政府,由中央委派官吏。封国内也设立郡县,但郡县官吏的任命属于各诸侯国国君。 当时封立的"同姓王"共有9国,他们在封国内是国君,权力很大,其政权与中央基本相同,除太傅和丞相由中央任命外,自御史大夫以下的各级官吏,都由诸侯王自己任命.诸侯王还有一定的军权、财权等.史称"郡国并行制"。 由于各封国力量过于雄厚,西汉初期各封国严重威胁中央。文帝、景帝时,为消除地方势力对中央的威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文帝采纳贾谊“众建诸侯而少其力”的建议,把齐国分成六个小王国,把淮南国分为三个小王国,以削弱其力量;景帝采纳晁错“削藩”的建议,削减了几个诸侯王的封区,导致了以“清君侧”为借口以吴王刘濞为首的七国之乱。 七国之乱平定后,景帝下令取消了诸侯王的治民权,又减缩诸侯王的统治机构,降低王国官职的等级,使之成为中央直接管理的一级地方行政单位,基本上解决了刘邦实行诸侯王制度的弊病,到了汉武帝时期又实行推恩令,进一步加强了中央集权。

皇帝反悔了

上一篇:网上很多镶宝石的二胡靠谱吗

下一篇:查理.苏利耶是哪个国家谁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