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6-15 11:48:28
我在单位上班,有事向分管领导分次请了4天假(没向直属领导请假),事后单位扣除我当月全部工资,还让我补交当月扣除的社保钱。我认为不合理,但是我又不知道向那个部门反应。求助
这种情况确实不合理 也不合法 哪怕4天都算旷工 可以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但也不能扣除全部工资 更不能要求补缴本应由单位缴纳的社保金 你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还可以到单位的 或者上级的 或者当地的工会组织 寻求法律援助
考勤由顶头上司负责,肯定当做旷工处理了。
看分管领导能否出面帮你求情了。唉。
即使能够解决,也很难继续呆下去了。
你向当地的社保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