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5-20 07:37:06
本人一次疏忽把《入党志愿书》落在商店,突然想起来去问,商店人说,看到过但是没人来领,早扔了,这种情况我可以起诉商店人吗?
不可以 店里的人并没有将他人的物品据为己有 志愿书也没有经济价值 将无人认领的东西扔掉 无可厚非 谈不上违法犯罪 你也没有理由起诉 其实 志愿书遗失了 可以重新填写一份 在个人手上的志愿书应该是还没有盖上党支部 党委的章的 重新填写也不算很麻烦的事 即便是一份完整的 全部完成的志愿书 只要你深刻反思 认真检讨 还是可以再做一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