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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鸡西市交警执法人员对残疾人代步车辆处罚过重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1-04-26 04:04:48

事发2019年6月12日鸡西市鸡冠区园林路道边,本人陶显示,男,肢体四级残疾,有A2驾驶证是未受伤前考取,因驾驶无手续报废车量和套牌被处罚,处罚结果是吊销A2驾驶证处7000元罚款。在执法过程中交警金晨阳说A2降到B2处罚这是对我们残疾人照顾但其中另一名电脑录入交警要吊销驾驶证还说我们是营运车辆,但事实上我们只要残疾人代步车辆并未营运。执法人员办案不查清原因吗?执法时的处罚还看心吗?想怎么处罚自己说了算是吗?这要是他的亲属是残疾人的况还能给予这顶格这么重的处罚吗?两名交警对残疾人不了解情况说我们是非法营运车辆处罚太重了。我驾驶的报废车辆是代步车不是营运车辆,不应该按营运车辆过重处罚,两名交警处罚说法不一致。对处罚7000元的条款在决定书上也不明确,收缴清单也未体现收缴驾驶证。处罚7000元过后要两年以后才能在考驾驶证,我也查了相关案例也没有像我们这样处罚这么重的。我因家庭困难交不起罚款现在加利息以经14000元。我夫妻两都是残疾人,孩子上高中,每月收入1450元,住的是国家的公租房,家庭生活挺困难还要供孩子上学。当时与交警队领导也说了家里的情况,我们因不懂法驾驶无手续代步车已知道错了处罚也是应该的,但是这么重的处罚实在接受不了。交警队不能从轻处罚残疾人代步车辆吗?本以为有驾驶证刚出去找个工作供孩子上学可因驾驶证吊销工作也没有了,现在实在生活不下去了,请领导能不能帮助我们一下!给我们这个残疾人家庭一条生路!

可以向交警队督查科申请行政复议

你只能去社区申请援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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