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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出租房屋(非住房)个人所得税是怎么算的?

更新时间2021-04-04 14:47:03

我这边出租个房子,年租金22000元,然后去税局代开发票,房产税是1257.14元,然后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为1971.98元,请问他这个1971.98是怎么算出来的?

个人出租财产取得的财产租赁收入,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依次扣除以下费用(注意顺序):
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税费包括营业税(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城建税(7%5%1%)、房产税(4%)、教育费附加(3%)
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不完的,可在以后期扣除)
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800元或20%
适用税率:20%;个人按市场价出租居民住房,税率10%。
公式
①每次收入不超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收入-税-修缮费用(800为限)-800(费用额)
②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收入-税-修缮费用)×(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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