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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没有企业诚信,强迫入住老人使用饮食套餐强迫收费的行为合理吗?应该去那个部门投诉?

更新时间2021-03-11 09:58:26

1、我家92岁老人入住养老院(第二次入住,半年前因病手术及恢复办理了退出手续),再次入住前经养老院“健康评估”,属于生活可以自理,健康状况符合入院条件。在办理入院手续时工作人员介绍就餐仍然是卡内预留费用,每次就餐按点餐价格从卡内扣费。并且当面给财务人员介绍老人是点餐方式。我们按养老院的收费标准缴纳了服务费和管理费。同时给老人在养老院随身携带的储值卡内充了1000元,方便她随时在小卖部购买所需的小食品和生活用品。但在老人到食堂就餐时,食堂直接按照每月900元的标准提供套餐饮食。当我们发现提出疑问时,他们说是工作人员没有介绍清楚,养老院从2021年1月1日起新入人员餐饮一律按照套餐标准收费。
2、他们的套餐,所有入住人员一个套餐内容。食谱没有针对老年人个性化的内涵,没有营养、温度和软硬度的标准,不符合90岁老人的饮食口味,老人有胆结石,不喝牛奶,不能吃鸡蛋,只能喝稀饭,想喝豆浆但不是套餐内容需要再自费。老人不能吃辣,中午可选择的菜品很少。老人想吃的没有,不吃的没有在套餐之内,强迫老人再次消费。老人如果回家改善下伙食或请假回家,套餐费用必须支付。更令人不能接受的是套餐餐具、菜品是凉的,因为老人出现了胃部不适,反酸、疼痛,需要就医。被家属强烈要求后,仅象征性的将餐具加热了一次,以后仍然照旧。我们家属发现问题后多次反映,要求考虑老人的年龄、身体状况以及老年人少食多餐的饮食习惯,能够让她点餐进食,点餐消费。但他们均不作回复。
养老院这种强迫入住老人套餐餐饮消费,变相高收费,不顾及老人身体健康,剥夺了老人自行选择饮食权利的行为。这样的做法合理吗?如果不合理需要去那个部门投诉?谢谢

公立养老院的主管单位应该是民政局。

私立养老院没有主管单位,但工商局可以管理经营行为。

在无法确定主管单位时,可以向当地的《市长信箱》反映况。


 

养老院的食谱应该是有营养师指导的,至于你反应的问题应该去民政部门咨询或者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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