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12-19 00:04:00
是的 早发通知的 有关部门发了《关于尽快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手续切实做好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的意见》,其中明确要求“2021年6月底前完成安置房地产登记”,突出三个重点:对备案齐全的安置房,要在2020年底前完成登记发证;对手续不完善的安置房,尽快完善手续,同时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对短时间内难以办妥手续的安置性安居工程,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工作方案,作出承诺后,办理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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