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融

岗前培训不发工资不签合同,合同要试用期过了再签,这公司有必要去吗?

更新时间2020-12-04 23:29:04

岗前培训不发工资不签合同,合同要试用期过了再签,这公司有必要去吗:

当事人的岗前培训构成劳动关系,虽然未签订劳动合同,仍然应该支付工资(至少是按当地最低工资发放、作为生活费)。

但是培训需要按照规定在公司进行。

首先,面试通知去上班,实际上就是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的规定。

确立劳动关系成立须符合三个条件: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也就是说,劳动者是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而不是诸如童工、在校学生或已退休人员等人员。而用人单位也应当是法律意义上的单位,须经过注册批准设立的合法组织。这些主体资格的认定在立案受理时就已经过一定审查。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该条规定明确了劳动关系标准在管理上的隶属属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在工作期间是管理被管理的角色特征,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劳动。在审理劳动关系确认案件中,是争议焦点。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这条文说明了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指向性,劳动者的劳动内容须是用人单位的业务组成范畴。

其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之日起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根据上面的法律条文结合本案分析,虽然在培训期间尚未为单位提供正式意义上的劳动,但是从公司对当事人进行岗前入职培训的目的来看,显然是为了达到从事公司岗位工作的要求,能够更好地适应公司的经营活动,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所以从总体来看,这些培训构成了公司经营活动的一部分。

其次,在培训期间,当事人与公司是管理与被管理关系,须接受公司的指挥接受培训,双方属于从属关系。综上所述,当事人与公司构成劳动关系。

上一篇:劳务公司与施工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单位开发票选择那种编码?

下一篇:我公司与个人运输签订的合同,对方的ETC和邮费我们可以抵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