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12-03 23:25:38
某企业和孕期女职工李某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李某在单位已工作2年3个月,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8000元,当地平均工资为2000元,李某可拿多少补偿? A,20000B,40000C,30000D,15000
李某可以拿的补偿金是:
A. 20000元
解析:根据劳动合同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据称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李某在单位工作2年3个月应当支付2个半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每月是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8000元,2个半月是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