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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城管内勤,我们城管一把手兼环卫所所长,环卫所那边买的垃圾桶,让我这个城管内勤去找各大领导

更新时间2020-12-03 06:07:13

汇报、审批、盖章、跑到银行电汇,请问这样的安排合理吗?

汇报、审批、盖章、跑到银行电汇,请问这样的安排合理吗:“合理”!跑腿的事是内勤人员工作职责。

朋友想让领导自己去跑这些事吗?

内勤人员岗位职责:

协助科室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工作
"内勤",顾名思义是部门内部的"勤务兵",是领导的参谋,干部的后勤。

也就是说:

除要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外,还要协助领导完成一些必要的工作,努力做好领导的参谋助手。

根据题主提供的况看,该所长的“行为”是合法和合理的,属于正常的工作安排,至于题主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处理的结果,须回来向该所长汇报或请示。

题主可能感到“麻烦”了,但这就是“工作”,没有某项规章制度规定这样的“工作”不属于“内勤”负责的说法,题主应当理解。

没什么不合理的,安排你做的全都是公事,又不是他的私事。

那就请示一把手(兼卫所所长),

城管内勤每天的事务性工作很多,垃圾桶报销的事

能否由环卫所人员来负责申报等事宜,您具体来审批。

如果一把手不同意,那你只有继续干好眼前工作了。

当然是不合理的,应该明确责任分工的,可以向纪检监察室投诉举报的

合理,内勤本就是负责这些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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