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迟于界满一年申请徐其实什么意思/
更新时间2020-11-17 14:33:23
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迟于界满一年申续期是什么意思:提前一年办理继续 使用该土地的续约合同!
1994年出台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不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就是说,土地使用者如果在界满一年之后;如果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