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11-16 19:13:21
我做发票收入的时候有价税分离,然后又有计提税费,然后支付税费,这样要怎么做账。比如我做价税分离时:借:库存现金 1001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 应交税费1 ,然后我又有计提税金: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贷:应交税费1,那这样支付的时候做:借:应交税费 1 贷:银行存款1,这样不是重复做了吗?这样要怎么做账务处理??
1.价税分离的是增值税;
2.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的主要税费有: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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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做收入时已价税分离了,在计提税费时不能重复计提,营业税金及附加是按照增值税为基数的附加税,增值税是1,附加税一般是12%,就是0.12,按照你做的分录是重复计算了1的税费,正确的会计分录应该这样做。
按照收入发票做账(你计提的税率是1%,应该是小规模纳税人)
借:库存现金1001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 1
计提附加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0.12
贷:应缴税费—应缴城建税 0.07
—应缴教育附加 0.03
—应缴地方增长率附加 0.02
缴纳税费时
借: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 1
—应缴城建税 0.07
—应缴教育附加 0.03
—应缴地方教育附加 0.02
贷:库存现金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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