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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公安局接到举报称刘某非法集资。

更新时间2020-10-31 00:03:59

、某市公安局接到举报称刘某非法集资。市公安局立案查后发现刘某经济反常,三名侦查人员以此为突破口,未申请搜查证而直接搜查了刘某的住宅,发现了本市一些盗窃案件的赃款赃物,便将赃款赃物带回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决定以在刘某住处发现的犯罪证据为由对刘某实施刑事拘留,由于时间紧,侦查人员来不及申请拘留证就前往刘某的住处将其拘留,并通知刘某家属。刘某被拘留后一直羁押在公安局讯问室。因人员紧张,2天后,两名侦查人员在公安局讯问室对其进行第一次讯问。在刘某被拘留的过程中,为进一步搜集证据,侦查人员将刘某的妻子传唤到市招待所进行询问,后以协助调查为由将其软禁在房间内,对外名义为对其采取监视居住。在对刘某拘留了33天后,公安机关责令刘某提出保证人并交纳2000元保证金后对其取保候审。在对刘某取保候审的半年多里,案件一直没有进展,始终查不清刘某的犯罪事实,侦查人员遂以证据不足为由,报局长批准撤销案件
公安机关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存在哪些程序问题?并请说明
正确做法

一,没有申请搜查证就闯入公民家里,这首先是违法的。

二,不管是什么拘留,应该24小时内通知家属,并且如果没有什么证据,是不能扣留超过24小时的。

三,在没有证据的况下,对刘某的妻子进行了非法的拘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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