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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活阳台外框架进行违法封闭,如何没收其违法收入

更新时间2020-01-19 17:29:10

生活阳台外框架镂空部位,原规划是风井,现在业主为了安全进行了封闭,结构为钢筋混凝土,并与原生活阳台连接一起,四周又用铝合金进行了局部封闭,成了观景台或放置杂物的平台,面积约6.3平方米,经规划部门认定是违建。由于涉及用户多,强制拆除对原建筑结构造成一定的安全隐患。依据《城乡规划法》第64条规定,不宜拆违的违建,对其进行没收实物或没收违法收入。如果没收违法收入,如何计算?是按照违建当时的房屋市场价为基准,还是以违法建设实物的评估价为准?请哪位专家给予解读。谢谢

这里没收实物是指没收违法建设的建筑物;没收违法收入是指违法建筑物的租金。

既然是违章,让他拆除就好了。

保护性拆除!这个很好办,交给拆迁队就行。

违建责令拆除就行了,你这也不是真的不宜拆除,而是觉得会造成安全隐患,这些东西不拆除就没有安全隐患了吗?照样有,就是因为有安全隐患,才要拆除,别以罚代管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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