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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确权要多少钱

更新时间2020-01-15 01:51:19

我家房产在离婚时,由于交通管理局出具假证明:房产证在办理中---法院不予判决产权我提起上诉,被驳回:“带拿到产权证后,另外起诉处理”。实际我离婚时产权证已经办好两年,交管局压着产权证不发给职工,怕职工拿到产权证卖掉此房产。后来我前夫于2013年死亡,留下遗嘱“我家房子属于他那部分由我儿子继承”,他娶得小老婆(当年离婚时的第三者)拒绝去做公证,耽误了很多年。今年孙子要去幼儿园,必须提供房产证,儿子跟那女人打官司,在法院的调解下,最后法院裁决由闫平继承他爸爸的百分之五十房产。儿子拿着法院裁决书,到交管局取回我家的房产证。我有了房产证和法院裁决儿子继承百分之五十房产的文书,在法院请求确权另外百分之五十房产,当时立案科说“拿着法院判决我儿子继承房产百分之五十的裁决书,就不用了告其他三人”。法院前几天来电话说我得告全部继承人,前夫再婚的妻子及她女儿,我家两个儿子。实际上我的百分之五十房产应该在离婚时就判决的,一直拖到了现在。现在法院要求我做房产评估,我问她怎样评估?他让我大概出个数额,但我没这方面的知识,不知道怎么估价、而且我的事是交管局做了伪证,法院不去取证才把我的事耽误至今。我感觉他们不该收取太高的诉讼费吧?请指导我该怎么办!!

房管部门的房屋确权费用没有全国统一的规定,可以咨询当地房管局。

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权。同时,也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的法定依据。

另一个确权是:

房产确权之诉,属于财产案件,按需要确权的标的物的价值,确定案件受理费的数额。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如果让你自己确定一个价格,可以参考当地同类型房屋的存量房市场公允价值提出,或者找评估公司评估。

一般房屋登记是按套收取登记费,涉及房屋转让、赠与等,要缴纳相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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