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01-09 21:09:20
社保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的被监督单位包括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户 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是指实行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地区的经办机构设立的专户 主要用途是 暂存由经办机构征收的社会保险费收人 暂存上级经办机构下拨或下级经办机构上解的基金收入 暂存该账户利息收入 暂存社会保险基金转移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等 收入户除向财政专户划转基金 向上级经办机构缴拨基金 原渠道退回保险费收入 退回转移收入等情形外不得发生其他支付业务 实行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地区税务机关不设收入户 基金及时划人财政专户 收入户原则上月末无余额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户主要是指 医疗保险的定点医院 定点药店 工伤保险的工伤康复 辅助器具配置机构 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等 通过提供服务 获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