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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与期权是不是1个意思

更新时间2019-12-29 17:05:29

1)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同。期权是单向合约,买卖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不对等,买方有以合约规定的价格买入或卖出标的资产的权利,而卖方则被动履行义务。期货合约是双向的,双方都要承担期货合约到期交割的义务。  (2)履约保证不同。在期权交易中,买方最大的亏损为已经支付的权利金,所以不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而卖方面临较大风险,可能亏损无限,因而必须缴纳保证金作为担保履行义务。而在期货交易中,期货合约的买卖双方都要交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3)保证金的计算方式不同。由于期权是非线性产品,因而保证金非比例调整。对于期货合约,由于是线性的,保证金按比例收取。  (4)清算交割方式不同。当期权合约被持有至行权日,期权买方可以选择行权或者放弃权利,期权的卖方则只能被行权。而在期货合约的到期日,标的物自动交割。  (5)合约价值不同。期权合约本身有价值,即权利金。而期货合约本身无价值,只是跟踪标的价格。  (6)盈亏特点不同。期权合约的买方收益随市场价格的变化而波动,但其最大亏损只为购买期权的权利金。卖方的收益只是出售期权的权利金,亏损则是不固定的。在期货交易中,买卖双方都面临着无限的盈利与亏损。  期权是一种可交易的合约,它给予合约的买方在双方约定期限以约定价格购买或者出售约定数量合约指定资产的权利。简单而言,它是一种“未来”可以选择执行与否的“权利”。  期货是指买卖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特定时间按照约定的价格在交易所进行交收标的物的合约。

期货是标准化合约,期权就是未来执行权力的合约,可以执行也可以不执行

当然不是一个意思,字面上就不一样,期是一样的,都是以未到之期为时间筹码,货是东西,权是赋权,当然是完全不一样的东西。当然从某种角度上来说,都是利益这倒是共通之处。

一个是货物,一个书权利,所以呢,不是一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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