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12-26 20:19:21
甲公司与项目上签订了供货合同,我方与甲公司签订了安装合同(其中有一条付款说明,安装费用,按照家甲公司与项目的合同节点支付,甲公司收到项目合同款七日内支付我方)。我方已按照合同履行了我方的安装及文件传递义务。现在情况是我方在一年前就已经安装结束,并按合同做了一年的售后服务,甲公司在半年前与项目进行结算并出具了发票,项目也已经出具付款定案,就是一直以没钱为理由迟迟未支付到甲公司。甲公司也已这一条款不予支付欠我方的安装人工费,这样合理吗?已经一年了,安装合同都要履行完了。
如你们合同上有详细的注明费用给付。甲方公司到期还拖欠货款,可进行沟通解决。如不行到所在地法院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