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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的基本内涵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9-12-25 05:39:56

“枫桥经验”是我国政法公安战线的一面旗帜,是社会综合治理的典范。“枫桥经验”产生在诸暨枫桥,源于公安工作。

学习推广“枫桥经验”应从六个方面去理解把握

一是“亲”。“枫桥经验”来自于群众,也服务于群众,基层干部也是群众中产生的代表。因此,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最根本的问题是要解决与人民群众的感问题。

二是“规”。“枫桥经验”重视矛盾化解、排解纠纷、实现和谐发展,强调以和为贵,但这并不排斥“枫桥经验”的法治蕴含。各级政法机关从服务基层着手,送法下乡,送法上门。枫桥镇党委政府还积极引导各村完善新的“村规民约”“乡规民约”,努力营造全社会的“法、规、约”意识,“法治枫桥”深入人心,人人守法形成广泛共识。

三是“近”。“枫桥经验”的一个重要亮点是“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说到底,“枫桥经验”解决矛盾纠纷的方式方法体现的是一个“近”字,即就近解决,就是把矛盾纠纷化解的责任紧紧地落在最基层的干部群众肩上。

四是“柔”。可以说,“春风化雨”是“枫桥经验”中对疑难矛盾纠纷化解的真实写照,这其中就反映出基层干部在化解矛盾时的艰辛付出、侠骨柔和对人民群众的真挚情感。柔是一种情怀,一种为群众办事的无怨无悔;柔是一种毅力,一种百折不挠不解决问题不罢休的执着;柔是一种方法,任凭你有多少不理解、多少埋怨,我晓以法、明以理、动以情,直至“一笑泯恩怨”。

五是“效”。“枫桥经验”发展55年来,以其旺盛的生命力得到广泛推广并不断取得创新发展,它不是一个花架子,也不是空洞的理论或口号。当构建有效的冲突救济机制成为急需时,“枫桥经验”恰恰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沟通平台,发挥了重大作用。“枫桥经验”的实效性,主要表现在“有事能知道”“有事能找得到人”“有事能得到很快解决”“群众能有效监督”“群众可广泛参与”。

六是“合”。党的群众路线是党的优良传统,“枫桥经验”是党坚持群众路线的重大实践。“枫桥经验”被称为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典范,其主题是一个“合”字,即合力创造、合力推动、合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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