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

行政处罚结果能当开庭证据吗

更新时间2019-12-20 10:23:55

我国《行政处罚法》第30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如果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再进行调查取证,尤其是补充不利证据,不符合依法行政原则。因此,行政机关不能在作出行政处罚之后再收集证据,并使收集到的证据符合该处罚决定,即这样做是不合法的。

只要与案件相关证据都可以

可以的,只要与案件相关

上一篇:怎样能了解青岛鼎汇的案件进展

下一篇:农村占地怎么赔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