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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律师帮下我

更新时间2019-12-12 18:05:50

一个朋友借了我3000块钱,我这边只有支付宝交易记录和银行卡的刷卡记录,也只知道对方的姓名电话和籍贯,工作地址,请问可以申诉吗?还需要什么材料?没有借条,只有微信记录和短信记录
虽然3000块钱并不多,但是我忍不下这口气,我宁可把这3000块钱拿到去做慈善,我也不愿意给这种人。
所以还请能帮一下我。

转款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建议尽快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款,以免因为诉讼时效问题而丧失胜诉权。

1、起诉时提供起诉状、原告身份证、被告身份信息、转款记录等材料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收条、银行转账记录等可能反映欠款、汇款的书面材料。

2、去法院起诉要求还款。

3、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

4、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第一百一十六条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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